研究亮點分享

107年度-年輕學者

陳儀

國立臺灣大學

經濟學系

林子恩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生醫工程研究所

徐瑋萱

國立成功大學

食品安全衛生暨風險管理研究所

吳欣倫

國立成功大學

化學系

許禕芳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

李昀儒

國立清華大學

工業工程與工程管理學系

蔡明翰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微生物及免疫學研究所

吳彥谷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應用化學系

108年度-年輕學者

張佑宇

國立成功大學

國際經營管理研究所

林忠緯

國立臺灣大學

資訊工程學系

林遠見

國立中央大學

土木工程學系

許哲源

國立臺灣大學

海洋研究所

段興宇

國立清華大學

化學工程學系

林皓武

國立清華大學

材料工程學系

郭崇涵

國立清華大學

生命科學系

徐斌睿

國立清華大學

物理學系

109年度-年輕學者

陳暐

國立中央大學

企業管理學系

陳玟帆

國立中山大學

醫學科技研究所

陳盈嵐

國立成功大學

生物科技與產業科學系

邱政超

國立中山大學

化學系

黃士豪

國立成功大學

政治學系

林靖茹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資訊工程學系

莊健盈

臺北醫學大學

神經再生醫學博士學位學程

陳志偉

國立中山大學

應用數學系

計畫目標

人力資源是經濟成長與國際競爭力的基礎,亦是一個國家可以永續發展的重要根本。年輕優秀人才為國家未來的希望所在,也是國際間爭相延攬的目標。在學術研究領域,為吸引優秀人才,各國紛紛祭出優惠政策與獎勵措施,而我國科研人才的待遇相較於其他競爭國家明顯偏低,因此近年來大專院校及學研機構面臨無法吸引國際人才,及國內學者被國外挖角的嚴重問題。

再者,由於我國於90年代的高教擴張政策,在短期內引入大量的高教師資,但隨後少子化的衝擊,影響年輕學者流入高教體系,造成臺灣以大學教授為主的科研人力結構,近年出現老化現象。此外,我國目前並無提供年輕學者足夠的科研補助資源,使其於研究職涯初期即能獲得具國際優勢的位置,以利後續長久發展,也讓我國年輕學者在國際學術社群間,無法取得足夠發言權及影響力,長期而言對我國學術競爭力有負面影響,因此如何提供充分的誘因,延攬、留用、培育年輕學者成為我國維繫國家競爭力,競逐國際舞台的重要課題。

鑒此,本計畫的目標即在於此臺灣發展的關鍵時刻,以提供年輕學者充足的科學研究資源為誘因,一方面讓既有的年輕學者可以藉此計畫大膽嘗試創新構想,產出突破性的成果,另一方面讓學研機構有優勢可與國外的機構競爭國際人才。

愛因斯坦培植計畫

跳躍思考、勇於創新、大膽逐夢

鼓勵多方面與自由嘗試各種發想,
發掘有潛力的新興議題進行探索.

哥倫布計畫

探索未知、放眼國際、追求卓越

鼓勵長期投入有潛力的重大創新構想,
同時到國外的研究機構進行研究與交流,
建立國際合作團隊,以拓展國際視野及影響力.

FAQ

備註:因「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及「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之規定有部分相同,所以回覆內容中如有兩項計畫之規定相同者,以「試行要點」代表兩項計畫之試行要點。

申請資格

Q1愛因斯坦培植計畫年齡限制為32歲、或35歲以下且博士畢業3年內,及哥倫布計畫限制為38歲以下之原因?

A
  1. 愛因斯坦培植計畫及哥倫布計畫主要就是要解決國內近年來年輕學者人數一直降低的問題,尤其獲得科技部計畫人數更是逐年下降,所以年齡是一個重要的考量因素,且40歲以下是研究者創新力最鼎盛的時期,因此規劃兩階段的培育計畫。108年度計畫試行要點已放寬申請年齡限制,愛因斯坦培植計畫將補助32歲以下、或35歲以下且博士畢業3年內之研究學者;哥倫布計畫則銜接愛因斯坦培植計畫,放寬補助38歲以下的研究學者。

Q2年齡如何認定?以申請截止日或計畫執行起始日為準?曾服兵役或生產可否延長?

A
  1. 申請人年齡與博士學位取得資格以徵求公告起始日期為計算基準。如108年度(第二梯次)暨109年度年輕學者養成計畫於108年3月13日公告受理申請,則申請人年齡及博士學位取得資格計算基準如下:
    • 愛因斯坦培植計畫:民國75(西元1986)年3月14日(含)以後出生者;或民國72(西元1983)年3月14日(含)以後出生,且於民國104(西元2015)年3月14日(含)以後博士畢業者。
    • 哥倫布計畫:民國69(西元1980)年3月14日(含)以後出生者。
  2. 曾服兵役或生產者,不得延長年齡。

Q3一定要擔任教職才能申請嗎?兼任人員可否申請?法人機構之研究人員可否申請?由其他研究機構與大專院校合聘之人員可否申請?

A
  1. 依試行要點第三點規定,申請人須符合年齡及具有博士學位,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 申請時任職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者:
      • 申請時為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編制內之專任人員,且為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員)以上或相當資格之人員。
      • 公立大專院校依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實施原則或私立大專院校比照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實施原則遴聘規定所聘任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且為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員)以上或相當資格之人員。
    2. 申請時未任職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者(含申請時任職於中華民國以外國家或地區之機構者):計畫執行時須符合前款規定。
  2. 因此申請時不一定要擔任教職、符合上述資格即可提出。兼任人員或法人機構之研究人員得以「申請時未任職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者」身分提出申請。以未任職身分申請、經審查通過者,應於次年度計畫執行起始日前取得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同意聘任之證明文件,始得執行計畫。即計畫執行時須任職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
  3. 由其他研究機構與大專院校合聘之人員,須以「申請時任職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者」身分,經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審核通過後並造具申請名冊、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以及申請機構配合事項承諾書,函送本部申請。如經審查通過,後續計畫簽約撥款、經費結報、考核及執行機構配合事項等,應由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配合相關規定辦理。

Q4愛因斯坦培植計畫或哥倫布計畫似乎都在強調「科技」,科技含量較低的人文領域可以申請嗎?

只要研究計畫符合大膽嘗試、勇於創新,並跨越領域的疆界,不受既定框架限制之有潛力的重大創新構想都可以申請,不限制研究領域。

Q5是否限制申請人國籍?

依試行要點第三點規定,符合本點申請人資格者均可提出申請,未限制申請人國籍。

Q6是否限制申請人資格?

  1. 依試行要點第三、(二)點規定,申請時符合年齡資格,具有博士學位,且未任職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者可提出申請,惟計畫執行時須任職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
  2. 如申請人為博士班快畢業(應屆畢業者),可依試行要點第六、(二)點規定,先出具計畫申請書及臨時學歷證明文件向本部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

Q1可否同時申請愛因斯坦培植計畫及哥倫布計畫?

A
  1. 申請人得同時申請愛因斯坦培植計畫及哥倫布計畫。
  2. 惟申請人應衡酌申請資料準備時間等因素提出申請案,並注意依試行要點第十六、(二)點規定,同一研究計畫不得同時重複向本部提出申請,違反規定者,依本部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規定處理。

Q2有些研究需要通過倫理審查,是否在申請時要先通過?

A 不用,惟申請經審查通過者須依據試行要點第十點規定,於確認應聘學校後,由聘任單位在起聘日起一個月內函送相關文件(含研究倫理審查相關文件)至科技部辦理計畫核定。規定之研究倫理審查相關文件,最長得延長至起聘日三個月內函送科技部辦理計畫核定。但因情形特殊,經科技部同意者,不在此限。

經費編列與運用

Q1聘任國內外優秀研究助理方面,薪資是否有彈性?

A 考量各機構之特性及專長領域不同,應依各自所聘用助理之類型及工作內容區分,回歸專業能力敘薪,本部於106年5月25日科部綜字第1060034160號函已刪除專任助理依學歷分級規定,並明定工作酬金由執行機構綜合考量工作內容、專業技能、預期績效表現等因素,自行訂定標準並核實支給。自106年8月起由各機構自行訂定合理且符合研究現場實際需要的敘薪機制,因此聘任國內外助理之薪資應依學校相關規定辦理。

Q2愛因斯坦培植計畫及哥倫布計畫結餘款是否必須繳回?

A 依試行要點第十三、(三)點規定,補助計畫經費當年度如有結餘,應如數繳回本部。

計畫內容

Q1可否申請整合型計畫?可否找共同主持人或協同人員?

A 依愛因斯坦培植計畫及哥倫布計畫補助意旨,係為培植及延攬優秀年輕學者,爰為個人型計畫且無共同主持人,但可找協同人員。

Q2愛因斯坦培植計畫及哥倫布計畫之計畫內容是否有限制頁數或格式?

A 線上申請系統未限制計畫內容之頁數或格式;惟各研究領域皆有提示建議頁數,請申請人提供計畫內容時以此為原則。

Q3愛因斯坦培植計畫之計畫內容應呈現的重點為何?

A
  1. 愛因斯坦培植計畫係鼓勵年輕學者效法愛因斯坦大膽想像並求知求真,進而提出劃時代理論的精神,跳脫跟隨式(me too)的計畫,大膽嘗試前人未走過的路,提出創新的構想與做法,可從現有領域去延伸、或針對社會未解決問題提出科學方法,激發創造力,產出具突破性的研究成果。
  2. 可依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第七、(二)點規定之審查重點加強論述:
    • 申請人企圖心、宏觀想法及發展潛力。
    • 研究目標為科學或社會重要待解問題,並具論述基礎。
    • 研究室團隊建立與培養規劃。

Q4哥倫布計畫之計畫內容應呈現的重點為何?

A
  1. 哥倫布計畫係鼓勵年輕學者效法哥倫布勇敢跨出舒適圈,無畏探索廣大未知的世界,進而發現新大陸的精神,長期投入具前瞻創新性的研究計畫並追求卓越;同時鼓勵進行國際交流,於研究職涯初期即能逐步規劃並獲得具國際優勢的位置,讓年輕學者得以在國際學術社群間取得發言權及影響力。
  2. 可依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第七、(二)點規定之審查重點加強論述:
    1. 研究目標為科學或社會重要待解問題,並具論述基礎。
    2. 申請人企圖心、宏觀想法及過去研究表現。
    3. 國際合作經驗及擔任國際學術學會、專業社團重要職務之未來規劃。
    4. 研究室團隊建立與培養規劃。

國際合作

Q1與國外合作是否需要先取得國際合作協議書或同意書?

A 申請資料提供國際合作規劃及目前溝通進度之相關文件即可,不限制一定要提供國際機構協議書或同意書。

Q2合作對象是否有任何限制(如年齡)?可否請國外教授、團隊來臺合作?

A
  1. 國際合作對象依計畫需求提出,無任何限制
  2. 國際合作方式不限制一定要出國,亦可邀請國外教授、團隊來臺合作。

Q3愛因斯坦培植計畫及哥倫布計畫分別限制申請人出國期間不能超過計畫全程執行期間之1/3及1/2,但計畫聘任之博士後研究員或助理的出國期間是否亦受限?

A
  1. 愛依科技部補助愛因斯坦培植計畫試行要點第十六、(四)點規定,計畫主持人執行愛因斯坦培植計畫之合計出國期間,以計畫全程執行期間三分之一為上限。
  2. 依科技部補助哥倫布計畫試行要點第十六、(四)點規定,計畫主持人執行哥倫布計畫之合計出國期間,以計畫全程執行期間二分之一為上限。
  3. 計畫聘任之博士後研究員或助理之出國期間原則上比照計畫主持人。

Q4執行愛因斯坦培植計畫或哥倫布計畫之出國仍可能不被任職學校許可,如何因應?

A
  1. 依試行要點第四、(一)點規定,計畫經費可以編列計畫主持人出國期間之代課人員或兼任教師費用,因此可以聘請代課或兼職教師以彈性因應,並由計畫經費支應費用。
  2. 計畫執行過程需要出國,仍須經過系(所)單位同意,建議可以先行溝通,以不影響教學工作為前提。

學校配合事項

Q1學校方面應配合之事項,若超過學校既有規定(例如人力配套措施),是否可以協調。

A 教學負擔等學校配合事項係尊重申請人及學校彼此之合意及共識,依照申請人及各校院系所之安排,如有相關協調事項可以登載、備註於承諾書。

Q2若愛因斯坦培植計畫或哥倫布計畫通過後,轉到他校任職,研究人員與校方之權利關係如何改變?

A 依試行要點第十一、(三)點規定,新執行機構須出具機構配合事項承諾書。

審查方式

Q1計畫通過率為何?

A 審查係以計畫內容擇優遴選,沒有預設計畫通過率。

Q2各研究領域是否有限制名額?愛因斯坦培植計畫及哥倫布計畫之補助件數可否互相流用?

A 審查主要係以計畫內容擇優遴選,因此各研究領域未預設或限制名額,且兩計畫補助件數依申請及審查結果可能彈性調整,但不會互相流用。

計畫執行

Q1執行愛因斯坦培植計畫或哥倫布計畫之計畫時,可否擔任其他科技部計畫之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可否擔任協同人員?

A
  1. 依試行要點第五點第二項規定,「計畫主持人於執行本計畫期間,不得同時執行本部其他補助計畫,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本部同意得繼續執行至計畫期滿:
  • 涉及第三方並影響合作研究及履約誠信之產學合作研究計畫、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 學門召集人規劃計畫,或其他具重要性之規劃推動補助計畫,敘明理由經專案核定者。
  • 計畫協同人員不在前述限制中。

Q2執行愛因斯坦培植計畫或哥倫布計畫之計畫時,國外機構補助之經費是否應終止?非科技部計畫是否應終止?

A 該二計畫未限制計畫主持人於計畫期間獲得國外機構補助之經費,或執行非本部計畫,但原則上不宜影響本計畫之執行。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委辦
「年輕學者養成計畫」專案辦公室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